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:
根据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管理要求,学校将对课程建设第四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四川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第四批待结题项目(名单见附件一)。
二、工作安排
项目结题验收分为业务验收和经费验收两部分。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及项目实施办法,总结项目完成的相关情况,撰写总结报告与成果简介,同时填报经费决算表(详见附件二《四川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》)。项目负责人将《报告书》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,培养单位组织结题评审鉴定。
部分重新立项项目或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项目,请提交纸质版延期报告(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、经费使用情况、预计结题时间),延期报告经所在单位鉴定后签署意见并盖章。
相关材料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9月30日前送至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办公室(研究生院3区325办公室)。
研究生院在汇总各单位材料后组织专家验收,专家根据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及鉴定意见评审。
三、验收结果
验收结果分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。验收不通过的建设项目限期整改,半年后学校组织整改验收,整改验收不通过者,学校有权追回项目经费。
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
2020年9月2日